近日,罹患肝癌的翟一平被上海市警方刑拘,涉嫌触犯的罪名是销售假药罪。据悉,翟一平自2016年起从国外代购国内没有的抗癌药PD-1回国,在原售价基础上加价5%卖给了病友,患者使用该药后,病情得到有效控制。
“希望能理解我们这些生活在悬崖边上的人,毕竟在抗癌路上‘恋秋’(翟一平的网名)一直都在无私地帮助各位病友。”有病友在为翟一平的求情信中表示。据悉,已有来自广东、海南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,希望能对翟一平“网开一面”。
情节与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类似,使该事件受到多方关注。“翟一平案”的罪与非罪应如何认定?对于销售假药的规定,从立法层面来看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?如何在执法司法与生存伦理之间找到平衡?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。
“翟一平案”是“陆勇案”的再次上演?